【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叔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23:28:00 浏览量:
乐育书院、弘文书院:
叔蘋奖学金由北京叔蘋奖学金得奖同学会设立,旨在奖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成绩优异、热爱教育事业的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毕业后能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现启动2024年叔蘋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2023级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 从教信念坚定,职业能力突出,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
3. 学习成绩优异,大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且无不及格课程;
4.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5.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6.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和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7. 原则上,已获连续性资助或大额资助者(含珠海籍新生奖学金、中竣物业助学金、向未来文化使者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不得申请;
8. 获奖学生有义务积极参与捐赠方及学校的后续宣传及资助育人活动。
四、奖励名额及金额
本次共评选20名,每人奖励3000元。根据各书院参评学生人数比例,确定本次分配名额为:乐育书院9名,弘文书院11名。
五、材料要求
1. 《叔蘋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叔蘋奖学金得奖同学基本情况表》(附件2)
2. 《叔蘋奖学金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
3. 上学年成绩单
4. 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拟获奖名单须在书院公示至少3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书院于10月11日(周五)18: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页数较多的盖骑缝章)后,提交至木铎楼A103;同时,将每位学生成绩单、证明材料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书院+学生姓名+叔蘋奖学金”,连同加盖公章后的汇总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的excel文件统一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zh@bnu.edu.cn。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联系人:余平,0756-3683735
附件:1. 书蘋奖学金申请表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