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博研”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23:23:00 浏览量:
乐育书院、弘文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博研”奖学金旨在奖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成绩优异、能力突出、热爱教育事业的“强师工程”师范生,鼓励师范生坚定教育信念,助力其综合素养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强师工程”师范生培养实效,为国家与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2023级全日制在籍在读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大一秋季学期所有课程平均学分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且没不及格课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
4.积极参与学校、书院各项活动,活跃度高,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 获得该奖学金后,有义务参与基金会举办的相关活动。
(二)参评标准
学生大一学年秋季学业成绩作为参评标准。
其中,学业成绩为大一秋季学期加权平均分;书院严格核查各项分数的真实有效性,最大限度保障奖学金评选的公正合理。
四、奖项金额及名额
4000元/人 · 年,共20个名额,其中,乐育书院9个名额,弘文书院11个名额。
五、评选程序
1.申请: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以个人为单位报至乐育书院、弘文书院;
2.评审: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选,最终集体决议确定拟获奖同学名单;
3.公示:书院就拟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3日,征求意见;
4.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请各书院汇总材料,于10月14日(周一)18: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木铎楼A103,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含申请人校园银行卡复印件)打包发送至邮箱xszzzh@bnu.edu.cn,由资助中心进行最终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联系人:余平,0756-3683735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