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珠海校区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2 17:31:00 浏览量:
各学院、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珠海校区学生党支部建设,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总结2025年党支部工作的成效与经验,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学校党委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珠海校区各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时间
2026年1月9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三、述职考评内容
1.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党支部和学生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突出落实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和月度组织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
3.突出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4.突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事务管理,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
5.突出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
6.突出党支部特色活动开展,申请党建基金项目,推进党建结对共建活动,开展加强学风建设专项教育等。
7.突出党支部和学生党员近一年以来工作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荣誉、表彰情况等。
8.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分析当前本支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四、工作安排
1.填写述职评议表。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认真填写述职评议表(附件1),开展总结和自查,明确努力方向。
2.召开述职评议会议。各单位自行组织召开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由评委根据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情况进行评议。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综合评价。评价为“好”的一般不超过50%。
3.提交评议结果。各单位于2026年1月16日17:00前将单位盖章后的述职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学工办思想政治教育部刘钦菻老师处,电子版通过在线表单提交,链接为https://f.kdocs.cn/g/GiR3rM9y。
4.加强宣传展示。对于综合评价好的学生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要加强其典型事迹的宣传展示,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工作联系人:刘钦菻,0756-3683047
附件: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