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启事(第二轮)
发布时间:2023-03-14 18:13:51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现招聘15名专职辅导员。
一、选拔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全国统招统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和已签约的毕业生不得申报。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1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活动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7.在高等教育阶段具有学生干部、兼职辅导员相关经历者优先。
8.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正式录用。
9.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聘名额及要求
1.招聘名额:15名。
2.专业要求:招聘岗位专业不限。
3.工作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查、政审查档、体检、上岗实习和学校审定、学校公示等环节,最终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四、待遇保障
专职辅导员入校四年内须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聘用为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标准按照专职辅导员岗位100%工作量,四年聘期考核合格后,根据北师大珠海校区相关规定视情况可继续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或申请转入其他岗位。专职辅导员实行“双线”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按照北师大珠海校区相关规定发放薪酬并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符合应聘条件的海内外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简历(含最后学历在读期间成绩单和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电子版(点击下载)、《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专职辅导员应聘信息表》电子版(点击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成绩单、应聘申请表须加盖推荐学校或院系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1.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应聘申请表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各1份)、应聘信息表电子版、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及其他支撑材料扫描件、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整理为压缩包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dyzh@bnu.edu.cn。
2.电子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北师大珠海校区2023年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姓名+学校)。
3.附件命名格式:
(1)《个人简历+姓名+学校》;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姓名+学校》;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专职辅导员应聘信息表+姓名+学校》;
(4)《成绩单及其他支撑材料+姓名+学校》;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姓名+学校》。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周五)。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老师(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0756-3683806
胡老师(人才人事办公室) 0756-3683197
联系邮箱:fdyzh@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人才人事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