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柏年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4 16:58:00 浏览量:
弘文书院、乐育书院:
柏年助学金由北京柏年公益基金会创始人兼主席王柏年先生捐赠设立,旨在鼓励和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秀并决心毕业以后去往祖国中西部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师范生,完成学业,奋发成才。现开展2024年柏年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师范生(不含降转生)。
三、评选条件
1. 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或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4. 学习成绩优良,以其大一学年成绩作为评定依据,综合考评。
5. 获资助学生有义务积极参与捐赠方及学校的后续宣传及资助育人活动。
四、资助金额及名额
资助名额75名,3000元/名。(参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师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数据,分配名额:乐育书院37名;弘文书院38名。)
五、提交材料
1.《柏年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柏年助学金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
拟获助名单须在书院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书院于1月2日(周四)12:00前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到海华苑10栋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加盖公章后的汇总表扫描件打包,命名为“xx书院+柏年助学金”,发送至邮箱xszzzh@bnu.edu.cn,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综合考虑近期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情况,充分用好各项资助政策,相互补充,合理推荐。
联系人:张老师,0756-3683665
附件:
1. 《柏年助学金申请表》
3. 《柏年助学金评选办法》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