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叔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18:00:00 浏览量:
乐育书院、弘文书院:
叔蘋奖学金由北京叔蘋奖学金得奖同学会设立,旨在奖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成绩优异、热爱教育事业的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毕业后能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现启动2023年叔蘋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一年级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次年秋季学期评选)。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 从教信念坚定,职业能力突出,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
3. 学习成绩优异,大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且无不及格课程;
4.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5.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6.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和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7. 原则上,已获连续性资助或大额资助者(含助才助学金、励学奖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不得申请;
8. 获奖学生有义务积极参与捐赠方及学校的后续宣传及资助育人活动。
四、奖励名额及金额
本次共评选20名,每人奖励3000元。根据各书院参评学生人数比例,确定本次分配名额为:乐育书院9名,弘文书院11名。
五、材料要求
1. 《叔蘋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叔蘋奖学金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
3. 上学年成绩单
4. 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拟获奖名单须在书院公示至少3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书院于11月6日18: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页数较多的盖骑缝章)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木铎楼A104);同时,将每位学生成绩单、证明材料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书院+学生姓名+叔蘋奖学金”,连同加盖公章后的汇总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的excel文件统一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zh@bnu.edu.cn。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联系人:张璐,0756-3683655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