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申请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珠海籍四年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18:00:00 浏览量:
各学院、书院:
为资助品学兼优、顽强拼搏、奋发努力的珠海籍四年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鼓励其奋发成才、服务社会,为教育事业作贡献,成长为报效祖国的栋梁之才,感谢珠海市对学校办学的大力支持,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籍四年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奖学金”。现根据相关要求启动奖学金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包括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珠海籍四年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在籍在读新生(不含计划外学生)。
二、申请条件
在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日前,户籍已属珠海市。
三、奖励金额
10000元/人
四、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
五、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奖学金申请资格的新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籍四年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进行申请,并向学院、书院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书院认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初审:学院、书院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确定名单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3.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日。
4.备案: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相关材料至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备案。
5.发放: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请各学院、书院于11月8日(周三)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一式一份)、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珠海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木铎楼A104),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单位+学生姓名+珠海籍新生奖学金”)发送至工作邮箱:xszzzh@b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0756-3683655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籍四年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籍四年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