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柏年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17:15: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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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年助学金由王柏年捐赠设立,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奋发成才。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或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珠海校区2022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师范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
3.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4.学习成绩优良,以其大一学年成绩作为评定依据,综合考评。
二、评选名额和金额
资助名额75名,3000元/名。(参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师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数据,分配名额:乐育书院32名;弘文书院43名)
三、材料要求
1.柏年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柏年助学金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
拟获助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单位于11月29日(周三)16:00前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到木铎楼A103,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szzzh@bnu.edu.cn,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综合考虑近期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情况,充分用好各项资助政策,相互补充,合理推荐。
联系人:余平,0756-3683735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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