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5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16:14:00 浏览量:
各书院:
现启动2025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评选工作,请各单位积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及评选细则
各项目分配名额详见《2025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项目评选细则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特别提醒:
1.国家奖学金评选以上一学年的成绩为准,转书院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成绩所在书院和班级参评。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以上一学年的成绩和上一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为准,转书院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成绩所在书院和班级参评。
3.国家助学金参评学生名单以珠海校区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准。
4.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5.国家奖学金材料审核极为严格,请申请学生务必认真阅读评选要求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材料,对填写的形式内容和实质内容负责。请各单位务必按评选要求严格审核、报送材料。学生、书院填写表格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审核通过。
6.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为初次分配情况,各书院在落实中如有特殊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学校进行统筹调整,确保及时高效完成项目评选。
7.请各书院务必向学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材料报送
各奖项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请各书院于10月14日(周二)前完成学生申报和书院审核,以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海华苑十栋一层辅导员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lbzh@bnu.edu.cn。
联系人:代老师 0756-3683588
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