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在珠海校区2024级新生试点班级开展团体辅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 09:30:00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帮助新生班级加强凝聚力建设,巩固新生在校人际支持,提升新生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培育新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充分发挥团体辅导方法在班级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各单位实际在2024级新生试点班级组织开展团体辅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2024级新生试点班级(详见附件)。
二、活动时间
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建议在2024年10月22日后至期末考试前,每个班级预计90分钟左右。
三、活动地点
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建议使用能够容纳新生人数2倍以上的活动空间。
四、组织人员
参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胜任力提升班——2024年团体辅导专题培训”结业并有团体辅导资格的辅导员、班主任、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等(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由号召人在9月30日前确定各试点班级的团体辅导时间、地点等,报送给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部和凤凰花心理服务中心专项工作联络人。
2.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凤凰花心理服务中心团体辅导要求,在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展试点新生班级的团体辅导,安排做好过程记录。
3. 请相关单位加强宣传,在所有试点班级团体辅导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将本单位团体辅导总结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91122022063@bnu.edu.cn,内容包括整体组织情况、师生参与人数、活动效果与不足等,另需提供各班活动照片各1-2张,命名格式为“时间+班级+开展团体辅导”,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专项工作联络人:
凤凰花心理服务中心:马老师,0756-3621520;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部:杨老师,0756-3683789。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