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7年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2 21:23:00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校区工作安排,现启动2027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事务助理岗位设置情况
设岗单位 |
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湾区应用心理学院 |
1 |
林老师 |
0756-3683696 |
91122010009@bnu.edu.cn |
国家安全与应急 管理学院 |
1 |
朱老师 |
0756-3683257 |
guojiezhu@bnu.edu.cn |
湾区国际商学院 |
1 |
许老师 |
0756-3683246 |
xunanxin0321@163.com |
砺行书院 |
1 |
李老师 |
0756-3683683 |
91122023075@bnu.edu.cn |
会同书院 |
1 |
黄老师 |
0756-3683004 |
hxd@bnu.edu.cn |
教务部 |
1 |
杜老师 |
0756-3683420 |
duwt@bnu.edu.cn |
二、学生事务助理选拔条件
1.我校珠海校区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爱校荣校,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申请学院、书院的学生事务助理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6.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学籍所在单位的综合排名,专业成绩排名应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含)或综合评价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50%(含)。
7.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具备一定的党务行政工作能力。
8.符合珠海校区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单位推荐(9月2日-9月5日中午)
各用人单位采取学生自荐和学院、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单位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各用人单位须严格根据《2027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方案》审核《学生事务助理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明确申报资格,组织选拔面试以及留存各项材料,并于9月5日(星期六)中午12:00前将推荐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纸质版提交至木铎楼A102,电子版发送至xsczh@bnu.edu.cn,邮件命名格式:2027年学生事务助理材料-姓名-拟聘单位。
学生事务助理推荐材料包括:申请者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学生事务助理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学生事务助理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其他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附件命名格式:1.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姓名-拟聘单位;2.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姓名-拟聘单位;3.其他证明材料-姓名-拟聘单位。
第二阶段:校区审核(9月5日-9月6日)
校区审核推荐材料,组织线上综合测评。
第三阶段:校区面试(9月8日-9月9日)
校区线下组织面试。
第四阶段:材料复审和公示(9月10日—9月17日)
校区进行材料复审和公示。
四、其他说明
1.单位推荐阶段,原则上每位申请人最多申报2个岗位志愿。
2.申请人经审核录用后,获得本年度学生事务助理类型免试研究生资格,须再次现场确认该类型资格和相关政策,不得同时接受其他类型免试研究生资格。后续应按照学校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院(系)、导师等。
3.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须在选留单位工作两年,工作期间为学生身份,保留入学资格,期满考核合格方可正式入学。正式入学后,在人才培养、日常管理、生活保障(含住宿安排)等方面,由学校相关部门参照对应类型研究生进行管理。
联系人:刘老师,0756-3683558
附件: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