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校区学生工作系统2024-2025学年荣誉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4 16:28:00 浏览量: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校区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持续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大力在学生工作人员和班主任队伍中选树培育先进典型,现决定开展珠海学生工作系统2024-2025学年荣誉奖励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面向校区学生工作人员评选优秀学生工作者;面向校区班主任评选优秀班主任。
二、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优秀学生工作者
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考核为推选的首要内容。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人文关怀和服务意识;
3.认真履行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工作职责,在推进学生工作方面卓有贡献;
4.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师生的欢迎和好评。
5.从事相关学生工作满一年(含)以上且2024-2025学年在岗的学生工作人员。
(二)优秀班主任
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考核为推选的首要内容。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人文关怀和服务意识;
3.认真履行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职责,在推进学生工作方面卓有贡献;
4.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师生的欢迎和好评。
5.担任班主任满一年(含)以上且2024-2025学年在岗的班主任。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需填写《珠海校区学生工作系统2024-2025学年荣誉奖励申报表》(附件1)、《珠海校区学生工作系统2024-2025学年荣誉奖励名单汇总表》(附件2);申报优秀班主任需填写《珠海校区2024-2025学年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3)、《珠海校区2024-2025学年优秀班主任名单汇总表》(附件4),两类荣誉奖励申报者提交申报材料至2024-2025学年所在单位参评。
(二)单位评审
各书院、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按本单位学生工作人员20%、班主任20%比例评审;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校区团委按本单位学生工作人员10%比例评审。不足1人均按照1人计算,评选结果需通过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并公示三天。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5。
(三)校区备案
各单位提交材料至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于1月9日(周五)下午17:30前,纸质版材料盖章后报送至木铎楼A103,电子版以压缩包的格式发送至工作邮箱xsczh@bnu.edu.cn,命名为“单位+学生工作系统2024-2025学年荣誉奖励评选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卓聪,0756-3683847
附件:
1.珠海校区学生工作系统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2.珠海校区学生工作系统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工作者名单汇总表
3.珠海校区学生工作系统2024-2025学年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4.珠海校区学生工作系统2024-2025学年优秀班主任名单汇总表
5.珠海校区学生工作系统2024-2025学年荣誉奖励评选名额分配表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