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寒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14:45:00 浏览量:
各书院、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顺利返乡,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统筹规划、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全力落实,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路费补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珠海校区在籍在读寒假返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须为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
二、资助原则
优先覆盖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及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其他存在返乡困难的学生,由书院、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核实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酌情发放。
三、补助标准
返乡地点 |
补助标准 |
广东省 |
150元 |
江西省、福建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
300元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江苏省、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浙江省、青海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上海市 |
600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 |
1500元 |
四、材料提交
1.请各单位提醒学生妥善保存返乡交通票据或订票记录,逐一审核学生票据,并于2024年2月26日(周一)前将审核签章后的《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补助汇总表》(见附件)统一报送至木铎楼A1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zh@bnu.edu.cn,学生票据由各单位留存。
2.寒假期间学生可随时向各单位提交申请,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开展审批和发放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3683665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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