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办理2025-202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3 09:46:00 浏览量:
各书院、学院:
为确保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4〕188号)及《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学籍在珠海校区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3.本学年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其他助学类贷款的;
4.符合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社会诚信资格相关规定的。
二、贷款额度
1.本科生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为2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2.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额度;公费师范生可单独申请生活费(按照贷款最高额度)。
三、办理时间
9月2日—9月30日
四、办理流程
(一)学宿费缓交
申请贷款且暂未缴纳学宿费的学生,自行下载或在迎新当天前往所在书院、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迎新点领取《北京师范大学费用缓交申请表》,填写完成并加盖书院、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签章后,持申请表、校园卡到绿色通道处办理。
若迎新当天存在未办理手续的学生,后续请各单位统一收齐学生申请表后,于9月22日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海华苑10栋一层办公室。
(二)贷款申请
1.开通手机银行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开通并激活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请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国银行卡(主卡)和手机自行前往中国银行附近网点办理。
2.学生申请
(1)材料提交:贷款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发起贷款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可参考《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线申请指南》(附件1)。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学生需根据中国银行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同步完成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内的困难认定及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问卷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可及时查看校区通知《关于开展珠海校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dwxgb.bnuzh.edu.cn/jzgz/gztz/fcdf1918c2a441c590f89a8017f7b4ac.htm)。
(3)续贷学生更改个人信息:继续攻读本学位的学生确认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计划攻读更高学位的学生,修改入学信息、贷款信息,上传录取通知完成贷款申请流程。
3.学校审核
学校依据学生填写的情况及贷款申请材料完成材料审核工作。
4.在线签署合同
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点击“贷款”,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完成贷款合同签署,银行以短信形式通知审批结果及入学验证码。
5.银行放款
中国银行预计于贷款业务审批完成后分批次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中学费和住宿费由银行直接划入学校账户,贷款余额部分由财经处转入学生在“财经综合服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中。
五、其他事项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下一学年有贷款需求的,仍需提交续贷申请。
2.为确保学校如期完成本学年贷款审核及后续放款工作,贷款学生务必于9月30日(周二)17:00前提交贷款申请,逾期不予办理。请贷款学生加入QQ群(群号:580461818)咨询相关业务。
联系人:热老师,0756-3683578(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李经理,010-62212557(中国银行)
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