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19:35:00 浏览量:
各书院: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结合以往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北京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附件1),请各书院参照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初审和报送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2021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 1000元/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 800元/人,平均分在20%之后至40%之前(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 600元/人,平均分在40%之后至60%之前(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 400元/人,平均分在60%之后至80%之前(含80%)。
三、评选办法
请各书院将学生2021年秋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非百分制考查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取平均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
四、材料要求
初评名单须在书院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4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汇总表签字并加盖书院公章(页数较多的盖骑缝章),提交至珠海校区党委学工办(木铎楼A102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陈小华老师,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小华,联系电话:3683792。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
2. 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